依据国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科技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有的良好道德修养
1.思想道德
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能力;培养辩证思维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积极面对前进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正确处理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等。
2.学术道德
要敢于坚持真理,治学严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认真执行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在科研成果与论文中参照或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在参照或引用的具体位置注明出处,不得以引用的方式将他人成果充作自己的学术成果;诚实守信,客观公正,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不篡改、伪造、隐瞒研究数据,不夸大、虚报研究成果,在成果和论文中根据作用和贡献合理署名;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与利,严禁沽名钓誉、损人利己行为,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现象,不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专业知识
1.基础知识
社会工作是一个强调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专业,有着科学的价值观和系统方法体系。本学科要求硕士学位获得者了解社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掌握社会工作面向的领域和内容,厘清社会工作发展脉络及其本土化发展情况,充分内化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积淀社会工作理论基础知识,综合掌握社会工作在当今“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的意义。同时熟练掌握并运用外语,能够查阅外文文献并进行外文写作,熟练应用计算机。
2.专业知识
在掌握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在专业知识方面有所侧重。要求在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与技巧的运用、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与创新、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老年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社区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企业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等方面累积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知识,为推进社会治理,深入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
三、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能力
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提升专业素质、强化专业能力、有利长远发展为目标,充分尊重和激发研究生兴趣,注重培育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全面提升工程实践能力、创业创新意识和发展能力。修满课业环节29.5学分(需补修学生完成补修课程)后,还应修满必修环节6.5学分。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学术活动、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0.5学分)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10-12月份,应尽可能结合实际的科研项目或实习实践,选择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理论和实用价值的题目。开题报告字数为1万字左右。参考文献应为3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3以上,近5年内文献资料不少于1/3。(具体标准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管理规定(黑科大办字〔2021〕20号))。
2.学术活动(1学分)
参加5次以上由导师安排的学术活动,并作1次以上学术报告。研究生提交“学术活动记录本”及“学术报告情况表”,由导师给出成绩。
3.专业实践(4学分)
专业实践为必修环节之一,具有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社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社会工作实践,可采用同步实践、分散实践和集中实践三种形式。每名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实践内容,提交学习计划,撰写1万字以上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校内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成绩合格后取得学分。毕业答辩前需提交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证明材料。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也可通过职业能力训练,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认证,取得专业实践1学分。
4.学位论文(1学分)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外审和毕业答辩,方可取得学分。
四、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完成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论文选题。选题要考虑专业类别的发展前沿与实际应用,应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用价值。应有一定的先进性,难度适当,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实践验证。并且经过努力能够按期完成。
2.论文内容。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特点,结合老年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和企业社会工作三个培养方向所涉及的相关政策理论、项目策划及实务操作等方面开展研究。
3.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需在导师指导下经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环节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字数在4万字左右。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黑龙江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达到申请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授予社会工作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