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2名。
职责:
1. 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 遴选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晰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复试方式、考核形式、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4. 审核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 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设组长1名,成员14名。
职责:
1.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 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3. 认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3 年。
(三)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监查小组
设组长1名,成员2名。
职责:
1.负责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2.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同等学力加试进行全程监督。
3.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4.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分数线
我院招生一志愿复试及接收调剂分数按照《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加分政策。
四、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社会工作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分数标准执行。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一)审查内容
1. 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 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5. 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入校使用)。
6. 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
(二)审查形式
1.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2.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在复试前由秘书负责收取。
六、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形式为口试。
调剂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
1.对复试导师组的要求:
(1)复试采取导师组在学校集中的方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
(2)复试导师组5名成员,1名秘书。
(3)由复试委员库随机抽取复试导师。
(4)复试导师提问清晰简洁,尽量不要超过面试规定时间。
(5)复试过程中,秘书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
(6)布置备用教室,出现状况时启用,不影响复试工作。
2.对复试学生的要求:
(1)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复试后的试题属于秘密级,不能随意泄露,不能对复试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3)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一志愿复试学生复试时需要准备双机位,一个机位对准考生,一个机位观察周围环境。复试前需要考生环视面试环境,保证复试房间仅有考生一人,不受他人干扰。
(5)一志愿复试考生应保持双机位正常工作,机位不正常时,在影响复试效果情况下要及时提醒考生修正;如果不影响或影响较小,尽量不要影响考生正常复试。
(6)调剂复试考试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
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专业学位硕士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在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等参与完成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社会工作基本方法,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 分,加试形式为笔试。
(三)复试命题
1.命题要求:
(1)强化保密责任,命题后试题按机密级事项管理,答题后试题按秘密级事项管理,不举行考前辅导。
(2)与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书和承诺书。
(3)围绕考试大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4)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题库要保证试题充足,学生抽题不重复,每套题要求难易相当。
2.答题要求:
一志愿复试:除加试考试内容外,其余考试均为口试,不可以借助和使用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
调剂复试:考试形式为口试+笔试的方式,不可以借助和使用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
七、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5日
调剂复试时间:4月末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一志愿复试平台
一志愿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1.复试前学院进行测试使用,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并负责向考生发布平台操作指南。
2.复试平台采取一用一备,主平台出现问题时立即启动备用平台。备用平台不顺畅时,采取微信视频,直至采取电话面试的形式,但要做好全程录音。
3.主平台出现问题时,如果时间较短,恢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复试,扣除平台故障时间。网络故障时间较长不能修复的,可以更改复试时间以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
4.复试导师要提前熟悉复试系统,保证复试的顺利进行。
(三)调剂复试地点
黑龙江科技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要体现本学科专业特色,严格遵照复试考核内容进行复试。
(五)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
(六)加强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的过程监管,通过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考生作弊。远程网络复试全程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七)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八)做好每个参加复试考生的摸底排查,做好特殊群体关爱,确保考生参加复试。
九、技术保障
复试前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复试时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严格落实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办公地点:朝阳楼0320
联系电话:0451-88036566
十一、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 7:3 比例加权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以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二、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在招生复试工作中,出现未预计到的情况,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办法,并报请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执行。
黑龙江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