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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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专业志向和爱好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黑科大办字2019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成员如下:

 长:孙晓辉  曹景萍

副组长:杨凤娟  刘庆华

 员:张利南  李璐  王翌佳  吕娜  刘洋

 书:林世军

二、申请资格

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黑龙江科技大学正式学籍,在校的大一(2023级)学生;

2.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者。

不接受有以下情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中第十六条所明确的要求。

三、接收人数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各专业可接收的人数上限如下:

汉语言文学:20

社会学:11

社会工作:6

四、考核与评定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未超过该专业接收人数上限要求,在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无需进行其他考核。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超过该专业接收人数上限要求,需经过学院考核评定,按照考核总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考核评定包括笔试、专业特长、期末综合测评成绩三部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专业特长分值和期末综合测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笔试成绩×70%+专业特长分值+期末综合测评成绩分值

1.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科目为《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基本专业素质。

2.专业特长

专业特长分值满分为15分,分为以下两项:

1)论文得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的论文每篇计2分,其它计1分。本项最高得分以7分为限。

2)入学以来获得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在学校规定目录内且与转入专业相关)奖励计2分;其他级别(在学校规定目录内且与转入专业相关)奖励计1分,与转入专业无关的获奖不计分。本项最高得分以8分为限。

3.期末综合测评成绩

期末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5分,期末综合测评成绩=15*1-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人数

五、工作流程

528-63日,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64日,对超过专业接收数量上限的学生组织笔试。

6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公示期一天。

6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注意事项

1.转专业最后录取结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发布。

2.论文、学科竞赛等相关实证需在63日下班前上交纸质材料原件,竞赛以获奖证书为准。

3.期末班级综合测评材料需由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学工办盖章方可有效,于63日下班前上交。

4.本院不开设任何转专业辅导班及不提供任何复习材料。

5.联系人:

林世军  朝阳楼0320室  电话:88036176

本次转专业工作不开展二次选拔,为保证生源质量,宁缺毋滥,如条件不满足,不一定录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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